吳曉璐
剛進入12月份,就有兩家A股公司發布了被立案調查的相關公告。 12月1日,*ST左江公告稱,公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;次日,羅欣藥業公告稱,公司控股股東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,被證監會立案調查。
從今年證監會立案調查和處罰情況來看,資本市場強監管嚴監理訊號持續釋放。
首先,立案調查數量明顯增加。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顯示,截至12月3日,今年以來,141家上市公司(含已下市公司)發布147份公司及相關方被立案調查的公告,年增47%。
其次,立案調查原因更加豐富,嚴監理覆蓋範圍擴大。除了傳統的信披違法、操縱市場、內線交易以及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等,今年的立案調查原因中,罕見地出現「涉嫌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」。實際上,根據新證券法規定,發行人擅自改變募資用途,最高處以500萬元罰款,直接責任人員最高處以100萬元罰款。
最後,查處力道、速度明顯提升。今年以來,操縱市場、短線交易、違規減持的立案調查數量明顯增多,涉及公司分別有8家、13家和7家,去年同期僅4家、3家和1家。尤其是減持相關新規實施後,證監會對「頂風犯案」上市公司股東毫不手軟,責令其回購或對其立案調查。事實上,證監會對違規減持立案調查趨於常態化。
全面加強監管,是金融市場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主要任務之一,也是資本市場重點工作之一。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,「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」「實際提高金融監管成效」。加強資本市場監管,「零容忍」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,是維護市場「三公」秩序、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的根本要求,也是活躍資本市場的根本保障。
筆者認為,在堅持「零容忍」理念不動搖下,要從強化科技監管、完善製度規則、提高違法成本等三個方面,進一步提升監管有效性。
一是,持續提昇科技監管能力,建立監管的「智慧大腦」。只有提升對科技的運用能力,對股票、期貨、債券以及場外市場的各類異常數據高效分析,才能對違法違規及時亮劍、精準打擊,才能實現打早打小,將風險抑制在萌芽狀態。
二是,紮緊制度"籬笆",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。在監理實務中,要依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,查缺補漏,及時、有針對性的完善製度規則,完善全鏈條監理制度體系,從源頭堵住監理漏洞。
三是,對惡性違法行為要"重典嚴刑",讓監管真正"長牙帶刺"。行政處罰有一定局限性,因此,需要不斷優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,完善行政、民事、刑事立體追責體系,對財務造假、欺詐發行、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重拳打擊。
資本市場全面加強監理訊號持續釋放,加速形成「不敢違」的資本市場氛圍,營造良好市場環境,能實際增強市場信心,並活躍資本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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