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
隨著黃金市場價格變化
黃金回收、以舊換新成為消費熱點
然而
此類活動往往規則繁多
不少消費者反映遭遇"套路"
近期
《中國消費者報》記者
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
「高價」只是噱頭
回收價差異大
記者調查發現
所謂「高價回收」黃金
其實都是商家吸引消費者的幌子
實際的回收價低於當日實物金價不說
還遠低於黃金首飾的銷售價
3月23日,記者帶著兩件黃金飾品(合計41.75克)體驗黃金回收。在萊瑞珠寶東街口店,該店宣稱"高價舊金回收",服務員告訴記者,該店黃金回收價為每克481元。而當日上海黃金交易所實體黃金收盤價為511元,代表該店回收價比當日實體黃金價每克少30元。
萊瑞珠寶東街口店宣稱「高價舊金回收」。張文章/攝
記者發現,該店足金、金條銷售價為每克521元(工費另計,每克25—90元不等)。以黃金首飾工費每克50元計算,若該店回收記者的兩件黃金飾品,那麼將支付記者貨款20081元;若記者要重新購買等重的黃金(41.75克),則要花費23839元,一去一來,差價達3758元。
在萊瑞珠寶店邊上的周大生金店回收價更低,服務生稱舊金以每克470元回收,而該店當日黃金銷售價高達每克575元,兩者差價懸殊。在福州鼓東路的新嘉福珠寶店,服務生告訴記者,該店舊金回收價為每克480元,而該店黃金銷售價為每克531元。
上述商家均表示,最終回收價還要看黃金成色。若成色達到足金標準,則以回收價標準執行;若未達足金標準,則依成色降低迴收價或拒絕回收。
相對而言
個體黃金店的回收價
要比品牌連鎖金店高出不少
福州喜得福珠寶店負責人表示,可以每克500元回收黃金。他單憑經驗就能認定記者提供的黃金飾品是否是足金,無須燒熔驗成色,並稱回收價還可再商量、再上浮。
相比線下
線上的黃金回收價則標得更高
記者聯絡網路上一家名為「牛奢奢侈品黃金回收」的店鋪。在微信上,該平台高級諮詢師王女士明確告訴記者「黃金回收525/克,可以提供上門回收」。隨後,記者與其同事約在線下"現場驗貨",對方檢查後表示這些黃金飾品的含金量為999,按每克505元回收,並表示需燒熔驗成色,燒熔後重量會減輕,按燒熔後的重量計費。
網路黃金回收喊價虛高。資料圖片
福州珠寶商俞經理告訴記者,高於當日實體黃金價的回收都是有「套路」的。網路黃金回收商家常虛報高價吸引消費者,實際交易會透過各種手段壓低價格,如洗金、偷金、壓秤等。特別是上門回收,計量無法保證,標示重量可能少於實際重量。消費者應選擇信譽好的商家,確保交易公正透明,以保護自身權益。
換購規則繁多
消費者付出代價大
記者發現
不同商家以舊換新的規則各有不同
六福珠寶
福州東百中心一樓的六福珠寶服務員向記者推薦稱,六福珠寶剛推出一檔增值換購活動,六福品牌
舊金可依當日金價每克668元計費;非六福品牌舊金須扣10元折舊費,即以每克658元計費。兩者換購時均須超購50%重量的黃金飾品。
週生
福州東百中心一樓的周生生珠寶店服務員告訴記者,週生生舊金換購價每克574元,新金價格每克666元(工費另算)。如果是其他品牌金飾,要扣除5%的損耗費。另外,須換購同等重量以上金飾的產品。
萬象九宜城天虹百貨周大福櫃檯的服務生稱,舊金換購價每克582元,要收5%損耗費
,新金價格為每克668元。週六福櫃檯服務生則表示,該店以舊換新有兩種方案:正常換購是九折回收,
舊金按該店當日金價每克668元,收10%的折舊費
,即舊金以每克601元計價,新金以每克668元計價(工費另算)。還有一種免折舊方案,
不收折舊費,但換購時須增購3克新金
,是說40克舊金須換購43克新金,換購克數越多越划算,因為不收折舊費。
調查中記者被各商家的
換購規則搞的暈頭轉向
福州消費者朱女士就因換購規則不清
陷入換購泥淖
朱女士告訴記者,她在福州東百中心一家金店用5件首飾合計56克舊金,換購了一件41克的手鐲,還倒貼商家了6041元。事後,朱女士怎麼算都覺得不對,但商家聲稱舊金僅41克,由於舊金已全部燒熔,無法還原,朱女士投訴多個部門,至今無法解決。
福州珠寶商俞經理告訴記者,消費者「以舊換新」代價不小,除了要支付舊金回收價和新金購入價的差價外,還可能要支付折舊費、品牌費、損耗費,另外還要支付新金的工費。有些商家也會誘導消費者換購「一口價」黃金、換購珠寶鑽石產品等價格虛高產品。
小心高價陷阱
警惕銷售話術
3月27日,福建省寶玉石協會會長王乃珠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黃金回收價不可能高於上海黃金交易所實體金即時價,若聲稱高於即時價必有貓膩。通常回收價會低於即時價5%是正常的。
市場監理局提醒消費者:
購買黃金時應詳細了解商家換購規則,特別是「一口價」黃金飾品。對於商家口頭承諾的終身免費換新等保證事項,也應該書面標明,以便發生消費糾紛時有合法的依據。
有些珠寶店常打出「黃金免費換」「零工費換新款」等宣傳語。消費者換購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回收價格、折舊費、耗損、新首飾加工費等細節
,對更換首飾的加工費優惠減免、是否換大不換小、差價計算方式等內容以合約或補充協議的方式形成書面證據,以免誤入舊金飾回收、金飾銷售環節的價格陷阱。
消費者在購買黃金首飾時,應當索取發票或交易憑證,發票或交易憑證應載明商品名稱、規格型號、重量、計價方式、價款等必要內容。消費者應仔細核對發票內容是否與實際相符,並仔細閱讀發票背後相關條款特別是容易引發糾紛的"同類換同類""換購支付加工費"等條款,如有疑問應要求商家進行逐條解釋,理解並同意之後方可簽署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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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
來源/中國消費者報·中國消費網
記者/張文章
編輯/李曉雨
監製/何永鵬任震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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